济港防指办发[2019] 010号
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港航(交通运输)局,各港航服务中心、中 心监控平台、各港口企业:
根据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 发布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》(济重污染天气应 急办函[2019]2号)要求,我市自2019年9月20日0时发布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21日 0 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。应急期 间,国家、省、市专项督查组以及中心督导组、包保组将重 点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:
—■、迅速启动响应措施
(一) 自9月20 日 0时起,全市所有港口企业停止一 切生产作业、煤场作业、堆场作业等。
行运输,港口集疏车辆只出不进。 -
(四) 各港口企业堆场及疏港道路增加清扫、喷淋降尘 频次,以不起扬尘为目标。
二'加大线上线下监管力度
(-)各单位要按时启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或专项预案,认真落实各项响应措施。
(-)中心监控平台要严格执行线上监察制度,发现擅 自恢复生产及违规作业行为,第一时间向属地县(市、区) 交通运输(港航)局、各港航服务中心通报情况并发出问题 转办,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,并约谈违规港口企业。
(三)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(港航)局、各港航服 务中心要按照《关于加细加严加实做好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 通知》要求,驻港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,督促港口企业切实 落实响应措施,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导则行为顶格上限处罚,. 并纳入重点关注对象。驻港人员不到岗到位的,严肃问责。
应急响应启动期间,各单位于每天下午14时前将“重 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”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 室。直至预警解除。
电话:0537-2603898,邮箱:jnghfwb@ji.shandong.cn.
附件: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(模板)
附件:
XX月XX 0, XX单位共停产港口 XX家,共派出XX个督
导组,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,检查企业XX家次,移交案件
XX例,行政处罚XX例。……o
单位名称
年 月